本报讯 (实习记者 白小芳 记者 贺鹏飞)11月4日,记者从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1-9月,延安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综合指数3.543,位居全省第4;优良天数247天,位居全省第3;细颗粒物(PM2.5)浓度26微克/立方米,位居全省第2;无人为因素导致的重污染天气发生。
截至目前,延安市前三季度新增省级绿色园区2个、省级绿色工厂1家;新增“五上”企业173户,其中新增规上工业企业44户。延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印发《延安市蓝天保卫战2024年工作方案》《延安市2024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延安市城区大气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延安市全面摸底排查散煤经营市场,开展散煤质量抽检60批次;做好高排放车的减法和新能源车的加法,建成投运“绿波带”2条3公里,改造城区路口交通信号灯48个;前三季度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395辆,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42台,29家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建设门禁系统;新增新能源车辆5419辆,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84.6%;强力推进扬尘综合治理,116个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设备;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2%,县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7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