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
2026年01月30日 星期五
第04版:2026省两会特别报道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提质效 促公正 强法治

——委员建言解纷效能提升

赵黎明常委 记者 李荣 摄


雷西萍委员 实习记者 杨媚 摄


张阳秋委员 记者 马伟东 摄


□ 记者 张涵博 李荣

省两会期间,司法公正与审判效率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如何避免案件陷入反复发回的程序循环?怎样缓解法官的办案压力?如何激活解纷资源?

1月29日,参加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赵黎明常委、雷西萍委员、张阳秋委员分别从规范再审程序、优化办案质效、构建诉仲衔接新格局等角度提出建议,为公平正义“提速”“增温”。

赵黎明常委:规范民事再审“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是我国民事诉讼中二审案件处理的方式之一。省政协常委、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赵黎明在工作中发现,部分民事再审案件提审或指令再审后,仍被随意发回重审,导致案件陷入“一审—二审—再审审查—再审审理—发回重审”的循环困境,既浪费了司法资源,又降低了司法效率。

赵黎明以延安一起案例为例:该案2015年3月事发,2020年6月作出一审判决,同年11月二审宣判。2021年5月,一方当事人申请再审,同年7月再审法院裁定提审后,2023年3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直至2025年12月才作出重审一审判决,目前仍处于上诉阶段,距事发已超10年。

“此类现象并非个例,不少律师也反映过类似问题。”赵黎明说,再审案件中滥用发回重审,既违背了司法定分止争的本质,也与当前司法改革提升效能的导向不符。

“要探索建立‘提审为主、指令再审为辅’的再审审理机制。”赵黎明建议,在省高院层面出台审判指导文件,确立再审法院对再审案件“以自行裁判为原则,以指令再审为例外”的审理导向。对于原审裁判存在事实认定问题但通过再审调查、询问当事人、补充证据等方式可以查清的,应由再审法院直接作出裁判,避免程序倒流。

同时,强化发回重审的内部审核与说理,建立内部审核机制,拟发回案件需经合议庭评议、法官会议或审判委员会讨论,发回裁定需详细说明理由、原审问题及必要性,增强透明度与说服力。

针对再审案件专业性强、审理难度大的特点,赵黎明建议,在省高院及有条件的中院设立专门再审法庭,集中审判力量,提升案件质效,减少因认识分歧导致的随意发回。

赵黎明还建议,探索建立当事人、代理人异议机制,法院拟发回重审时听取双方意见,尊重当事人不愿发回、希望径行裁判的意愿;建立质量评查与跟踪机制,将发回重审案件纳入评查重点,定期评估审理效果,建立督办机制,督促下级法院加快审理进度。

雷西萍委员:推动案件办理质效“齐头并进”

“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14.23万件,审执结99.85万件。”1月29日,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向大会报告工作。

数字是公正担当的回响。这组数据引发省政协委员、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主任雷西萍的思考。在肯定成效的同时,她也深知数字背后的压力,“‘案多人少’的结构性矛盾,给司法公正带来了严峻挑战。”

结合日常执业实践,雷西萍坦言,在追求办案速度的同时,必须警惕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裁判依据论证不充分的问题。她建议通过深化“繁简分流”与“诉前调解”机制来破解困局,整合社会力量,推动更多民商事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前通过多元化手段化解,并针对金融、物业等高发类型案件建立标准化调解模板,从源头减轻法官负担。同时,科学设定办案上限,针对超负荷法院采取跨区域调配支援或动态调整分案节奏。

在规范裁判尺度方面,雷西萍建议,制定更详尽的类案裁判指引,明确证据采信标准,并强化裁判文书说理的刚性要求。将法律逻辑论证纳入文书质评的核心指标,建立“问题判决”反向回溯机制,通过分析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的疏漏,倒逼一审提升审判水平。

此外,雷西萍还建议,改革现行的绩效指标,取消“唯结案率”考核,转而提高上诉率、调解撤诉率及案访比等更能体现质效的权重。同时,利用AI技术赋能审判,通过智能辅助系统提取案件要素、关联类案检索,减少法律适用偏差。

张阳秋委员:诉仲合力解纷增效

省两会前夕,省政协委员、陕西希格玛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阳秋前往西安仲裁委员会调研时发现:2024年,西安仲裁委人均结案数仅为5件,与法院系统法官人均办案量形成巨大反差,暴露了当前纠纷化解体系中的突出问题。

“在法院立案要排队,仲裁委的人员、资金却未充分利用上,这是严重的资源浪费。”张阳秋直言,仲裁具备保密审理、专家裁判、一裁终局等天然优势,尤其契合商事主体的核心需求。“由于立案阶段引导机制的缺位,本来能通过仲裁高效解决的纠纷却涌入诉讼渠道,最后使得大量案件在法院积压。”

如何让处于“休眠”状态的仲裁资源真正动起来?张阳秋说,改革不应只在庭审中发力,更应在立案前的“窗口期”筑渠引流。在立案窗口设立“仲裁引导专岗”,当事人递交材料时即启动释明优势、协助协商、快速对接的标准化引导流程。“我们不仅要让当事人知道仲裁快,更要帮他们把程序跑通。”

针对当前纠纷双方对立情绪强、难以达成仲裁合意等问题,张阳秋提出,由专岗协助联系被告,送达示范性的《仲裁协商建议书》,并在10日内促成反馈。

张阳秋建议,出台商事案件仲裁引导操作规范,将“法院引导成功率”等务实指标纳入绩效考评。同时,她呼吁借助数字化手段,集成诉讼、仲裁与调解平台的优势,为企业提供“一键式”多元解纷渠道。

司法服务的现代化,需要多元力量协同发力。张阳秋说,构建诉仲衔接机制,本质上是重塑商事纠纷的治理生态,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效的法治保障。

投稿邮箱:news@gjnews.cn 备案号:陕ICP备13008241号-1 新闻热线:029-63903896
Copyright @ 2013 各界导报社 各界新闻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内容监督投诉电话:029-63903896,或发邮件gejielwd1970@163.com 本网法律顾问:陕西希格玛律师事务所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