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荣)1月15日,记者从西安海关获悉,关中海关日前在对西安某公司进口的抽油烟机进行查检时,发现46台进口抽油烟机不合格,责令企业对其中31台进行整改、15台退运或销毁。
近年来,随着进口市场份额逐步提升,各类进口品牌产品批量进入国内市场。海关提醒,根据相关规定,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商品,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生产者和进口商,须对产品进行检测,并依据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确定产品能效等级,不得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能效标识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