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蒲浩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最直接、最广泛、最有效的重要方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见证了七十多年来,人民政协在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探索改革路、实现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一代代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与党和国家同心同德、同向同行的壮阔征程。
一件提案本质上就是一项改革方案。一件有价值的提案,必然是一个能够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改革方案。一件优秀的提案,一定是经过深入调研、深思熟虑、凝聚智慧后形成的,能够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社会震动、最短的生效时间,来解决较大、较迫切社会问题的“精准改革”方案。
新发展阶段,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环境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政协提案被赋予了新的时代使命。如何撰写一份能够切中时弊、行之有效的优秀提案,成为摆在每一位政协委员面前的核心课题。
基于长期的提案工作实践、观察与思考,我认为,一件提案的核心价值,就在于能够以最小的改革成本,精准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而达成这一目标的路径,则来源于提案“公、真、新、实”四个维度的锤炼与融合。
一、“公”是提案的法理基石,是确保改革方向正确的根本前提。它包含两层核心要义。
其一,出于公心,代表公利。政协委员的提案权是一种公权力,源于人民的信任与界别的委托。行使这一权力,必须秉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将国家利益与人民福祉置于首位。一件出于公心的提案,其目标是社会总利益的最大化,而非个人、小团体或特定关系人的私利。这从源头上避免了因利益纠葛、地方本位或局部考量等可能引发的巨大社会内耗与纠错成本。当提案的出发点纯粹为“公”时,它所推动的改革措施更容易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同与支持,减少了执行过程中的摩擦与阻力,无形中极大地降低了改革的交易成本。“公”心指引方向,“公”权界定范围。一件立足于“公”的提案,如同为改革航船设定了正确的航向与清晰的航道,确保了改革之力能用对地方、产生实效。
其二,面向公权,建言于公。提案的建议必须明确指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及其他有关组织,落脚于其法定职责与政策制定,提案必须在其职权范围内提出可资操作的建议。唯有紧扣“公权力”如何调整、优化、创新其政策与治理,提案才能进入决策视野,启动改革程序,使有限的改革资源集中于刀刃上。实践中,一些提案将建议指向个人、企业或社会群体,是无法立案交办的,其投入的智力成本也会失去支点,期待的改革效益只能落空。例如,对小学家长会程序提出意见、倡议某地企业成立行业联盟,或号召退休党员参与业委会等,这些建议或指向具体单位与个人行为,或属于社会倡导范畴,均非政府职责,导致提案无法交办;有的提案建议政府层面做什么、社会层面做什么、企业层面做什么、个人层面做什么,其实只有对政府层面的建议是有效部分。
二、“真”是提案的生命线,是改革的需求靶心。
“真”,要求提案必须植根于真实的社会土壤,为解决社会问题而提,回应国家、社会和群众的真实需求。改革成本的投入,必须用于解决真问题,而非制造新麻烦或空转消耗。
提案工作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特征,一件提案,就要有一个真实的社会需求。这个社会需求,指的就是群众遇到的难点、痛点,某方面发展遇到的瓶颈,现有法规制度处理不好的社会问题等。一件有价值的提案,始于对一个真实、具体、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的敏锐洞察。这个“问题”,可能是群众日常生活中的“急难愁盼”,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等;可能是行业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如建筑监理独立性缺失、科技成果转化不畅等;也可能是法律法规滞后于实践产生的“制度漏洞”,如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发现并精准界定这些“真问题”,是提案工作的起点,也是决定改革成本是否花在“刀刃上”的关键。政协委员从自身熟悉领域选题,能更精准地把握界别群众的真实诉求,避免了“隔靴搔痒”带来的资源浪费。
“不调研不提案”是政协的优良传统。调研的首要任务,就是核实需求的真实性、普遍性与紧迫性。现实中,存在因信息不对称或调研不深入而产生的“伪需求”提案。例如,在人口流失严重地区提议普遍性增设校车,或在政策已明确规范后仍提议建立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机制。这类提案若被采纳,将导致行政资源与财政资金的直接浪费,改革成本高昂却无实际收益。因此,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掌握实情,确保提案所针对的是国家、社会和群众真实、迫切的需求,是避免改革成本沉没、提升提案效能的核心环节。
找准了“真问题”,就等于为改革找到了最需要突破的堡垒。集中力量解决真问题,才能产生最大的社会正效益,使得所投入的每一分改革成本都产生实实在在的回报。
三、“新”是提案的灵魂,是实现改革的灵感来源。
“新”,是指提案要有新意,国家政策已经涵盖的建议不提,与党委政府计划规划相同的建议不提,别人提过的建议不提。
提案的“新”,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视角之新,即发现别人未曾关注的社会裂隙、代表尚未被充分重视的群体利益、揭示潜在的制度性风险。这种“发现”本身,就具有重要价值,它能够将社会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以更低的成本干预早期阶段,避免日后演变成需要巨额投入才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二是方案之新,即提出前所未有的解决思路、借鉴国内外成功的实践经验、设计更具效率与包容性的政策工具。创新的方案,往往意味着打破路径依赖,绕过传统的、高成本的解决模式,通过机制设计、技术应用或模式重构,以更智慧、更精巧的方式化解矛盾。
缺乏新意、人云亦云的提案,不仅浪费宝贵的民主政治成本和行政资源,更可能使改革陷入“重复试错”或“低水平循环”的陷阱。因此,在资源约束日益趋紧的今天,创新的思维与方案,才显得尤为可贵,它往往能以“四两拨千斤”的方式,破解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即使短期内因条件所限未能完全落实,其思想火花与实践探索,也能为未来的制度创新积累宝贵的经验与数据。提案的“新”,正是政协委员智慧与远见的集中体现,是推动社会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向前发展的强大引擎。
四、“实”是提案的驱动核心,是推动改革的力量所在。
“实”,是指提案所提建议要明确具体,符合实际情况,有可行性、可操作性,要能解决实际问题。
提案的建议部分是关键,也是难点。其“实”体现在:一是议政对象实,建议必须紧扣党政国家机关等职责,在其管辖和职权范围内提出。二是内容实,建议应指向明确,最好能关联到具体的法律法规、政策条款,而非泛泛而谈。三是依据实,建议应建立在扎实调研基础上,符合国家大政方针,适应发展阶段,匹配财政能力与环境承载能力。四是有可行性,建议必须具备实施的操作空间与现实可能性,不能脱离实际,异想天开。五是目标实,建议的实施应能直接、有效地解决问题,在撰写时就要对其效果有基本预判,确保“靠谱”。
再宏大的愿景、再新颖的构思,若不能落地,都只是空中楼阁,其所蕴含的智力成本与期待的改革效益将无法实现。最常见的不足,是建议空泛、套路化,如“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提高重视”等,缺乏具体抓手,提案承办单位无从下手。反之,即便是对宏观政策(如金融、财政)的建议,也可以非常具体,例如提出某个税率的调整区间、某种补贴的精准投放方式、某类监管标准的设定参数等。这种“实”的建议,大大降低了政策制定部门的调研成本与决策的不确定性,提高了改革方案的“即插即用”性,缩短了从“纸面”到“地面”的时间,从而显著提升了改革的整体效率,降低了制度变迁的成本。
“公”是舵,确保航向正确,从价值层面降低社会摩擦成本;“真”是靶,锁定问题核心,从需求层面避免资源错配;“新”是帆,开辟高效路径,从工具层面探索最优解决方案;“实”是锚,保障提案落地生根,从执行层面控制政策转换成本。它们是一个有机整体的四个维度,共同构筑起一件优秀提案的完整逻辑链条。
当前,我们正处在奔赴民族复兴的关键一程。需要每一位提案者秉公心、察真情、谋新策、出实招,让每一件提案都成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效制度供给,为中国式现代化伟业贡献坚实的智慧和力量。
(作者系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