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协提案办理为抓手 全面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范思泓
近年来,省高院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不断增强办理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接受民主监督自觉性。省高院党组坚持把办好政协提案作为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政治要求,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2025年先后2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办理措施和完成期限,专门机构跟踪督办落实,确保办理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人。实施承办部门“庭(处)长+业务骨干”双人办理机制、“分管副院长-部门负责人-具体承办人”三级审核机制,将高质量提案和高质量办理结合起来,确保办理工作高效有序。
二、坚持目标导向,促推审判执行实效。针对提案提出的工作意见建议,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深入协商调研,以小切口推动审判执行水平大提升。在办理阿尼沙委员提出的《关于健全秦岭长效化保护体制的提案》过程中,设立省级层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增设“秦岭·黄河”生态保护法庭、大熊猫国家公园巡回法庭,秦岭沿线设置的巡回法庭、巡回审判点增至48个。在办理刘洁委员提出的《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提案》过程中,做实我省108家法院入驻当地综治中心,4770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前调解化解纠纷13.43万件,促推矛盾依法化解、源头治理。
三、充分沟通联络,增强提案办理质效。聚焦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办前、办中、办后与委员充分沟通协商,秉承精益求精的态度,认真办理每一件提案。在办理党洁委员提出的《关于在离婚审判中建立家务劳动补偿价值体系的提案》过程中,专题调研论证经济补偿数额与付出劳动、产出价值匹配问题,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党洁委员评价:“非常感谢省高院对提案的高度重视,提案答复非常符合实际,针对性强,虽然目前无法下达针对全省的相关指导意见,但也为今后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注重建章立制,推动提案成果转化。坚持把常态长效解决问题作为提案办理的目标,将办理成果转化运用、融入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在办理致公党陕西省委员会提出的《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我省科技创新的提案》过程中,制定《关于以高质量司法保护知识产权 服务保障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若干措施(试行)》,切实加强专精特新创新权益保护。2025年,省高院先后制定《关于为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更好助力经济政策落地见效的若干措施》等与提案内容相关的规范性文件16项。
五、加强日常联络,全方位接受监督。定期走访民主党派省级机关,常态化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工作、调研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就“通过司法重整纾困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我省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议题,与政协委员共同开展协商调研。2025年,常态化走访联络全国和省级政协委员663人次,先后邀请全国和省级政协委员参加法院重要活动25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