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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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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构建陕西特色应用型本科教育评价新体系的建议

□ 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近年来,陕西省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推动应用型本科院校教育评价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各院校积极探索多元评价方式,注重内涵发展和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逐步增强。然而,当前改革仍处于“破冰”阶段,评价体系尚未完全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亟须进一步深化:

一是评价主体协同不足。政府主导评价的格局未根本改变,行业企业参与度不足。第三方评价机构发育不良,存在地域分布不均(集中于西安)、服务同质化等问题。校内评价行政化倾向明显,师生参与机制不健全。

二是评价内容导向存在偏差。学生评价仍以知识考核为主,劳动教育和综合素质评价形式单一,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尚未建设完善;教师评价“重科研轻教学”现象突出,绝大部分院校分类评价标准未细化落实,社会服务型教师激励机制缺失;科研评价与产业需求脱节,成果转化率、技术交易额等关键指标未纳入评价体系。

三是评价方法技术滞后。过度依赖定量评价,定性评价手段边缘化。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不足,评价效能低下。

四是结果应用机制缺失。评价结果与资源配置、绩效分配挂钩不紧密,存在“评而不用”现象。整改闭环未形成,仍有院校未建立结果反馈与持续改进机制。信息公开不足,社会监督渠道不畅。

为此建议:

一、构建服务地方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建议由省教育厅牵头,联合发改、工信等部门,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立以服务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将毕业生本地就业率、企业满意度、技术成果转化率等纳入核心考核指标,引导高校精准对接区域发展需求。

二、健全多元协同的评价工作机制。出台《应用型本科院校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行业部门提供产业需求数据,人社部门参与人才质量评估,构建“政校企行”多元评价体系。同时,设立专项经费,支持第三方评价机构培育。

三、完善分类分层的评价标准体系。建议由省教育厅会同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等部门,制定差异化的评价标准。对理工类院校强化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指标,对人文社科类院校侧重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指标。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单列社会服务型教师职称评审通道。

四、建设智能化的评价数据平台。统筹建设“陕西省教育评价大数据平台”,制定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建立评价数据共享机制,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动态监测和预警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五、强化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建议设立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资金,支持评价体系建设和运行。组建省级督导专家组,每年对院校改进成效开展复核评估,定期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问题。建立评价结果年度通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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