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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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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公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

□ 旬阳市政协

目前,我省养老服务人员工资待遇低,执行的是2013年出台的《陕西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运转维护经费保障意见》(陕民发[2013]23号)的标准:月工资由1300元基本工资和1000元生活补贴及聘用年限补贴(20元/月,每续聘一年增加20元)组成,10多年来,养老服务人员没有上调过工资,也没有购买“五险一金”。

为此建议:一、建立工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逐年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工资。二、购买“五险一金”。连续从事养老服务工作5年以上人员,采取“政府补一点、机构出一点、个人交一点”的办法解决“五险一金”,吸引养老服务人员安心入职养老服务行业。三、制定养老入职奖励制度。对获得技能等级的护理员和高校毕业生入职养老工作的,给予不同标准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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