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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完成“十三五”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本报讯(首席记者 李荣)耕地保护事关千年大计,一厘一寸关系中国饭碗。11月27日,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张亚平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十三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经过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全省耕地保护工作顺利推进,全省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根据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给我省下达的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541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590万亩。”张亚平说,依据2018年度土地利用调查成果,全省实有耕地面积5965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595万亩,超出规划确定任务5万亩,如期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守住了全省耕地保护红线。
  为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合理利用,省自然资源厅不断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全省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工作机制,形成耕地管控性、约束性、惩治性、补救性、建设性保护措施,构建了较为完备的耕地保护制。
  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我省逐步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纳入自然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进一步明确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履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和相应的耕地占补平衡义务,耕地开垦费按照当地标准两倍缴纳;建立健全“划、建、管、护、补、考”特殊保护流程规则,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性、建设性、激励性、约束性保护体系。同时,积极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初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75万亩,为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提供空间。
  “‘十三五’期间,全省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80多万亩,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张亚平说,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我省构建了“县域平衡为主、市域调剂为辅、省级统筹保障重点”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框架,通过土地整治等措施,集约开发未利用地和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等后备资源,有效增加耕地面积;通过“旱改水”“坡改梯”、土壤改良等措施,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通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农村零、散、乱、旧农房等拆除归并和复垦耕种,有机调整生产和建设空间布局。
  近年来,各类非农建设违法占用耕地以及耕地“非农化”等现象时有发生,对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为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全省围绕保护耕地这个核心,通过建立全民监督制度,完善五级巡查网络,严格项目用地监督,推进卫片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等5项举措,不断加强土地监察执法工作,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尤其是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确保“农地姓农”“耕地姓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