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 各界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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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兹有陕AMN027(车主刘光辉)车辆送来本单位维修后车主一直不来取走车辆,到目前我方已无法联系上车主来解决此事。现通过媒体声明告知:

自2026年6月11日登报声明之日起,限车主于30日内前来办理取走车辆相关手续。若30日后仍没有来办理取走车辆,我方将采取对该车辆按无人认领废品处置。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及相关责任将由刘光辉自行承担。

西安曲江新区纵横一加一汽车维修中心

联系人:韩效忠 电话:13572411653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