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 各界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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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月24日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在西安召开。建议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