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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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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暖“她”心

——陕西保障妇女权益工作中的委员担当

□ 记者 张涵博

1月1日,新修订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这部共9章45条的地方性法规,是陕西省继2006年、2019年两次修正后的全面修订,标志着三秦大地妇女权益保障迈入更加系统、更为坚实的法治新阶段。

“时代在发展,妇女权益保障面临的课题也在更新。”省政协委员、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主任雷西萍说,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生育政策调整后生育与就业矛盾加剧、就业领域性别歧视有所凸显、婚姻家庭关系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复杂等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了全面修订,随后我省修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这正是回应三秦妇女的新期盼。

雷西萍说,《办法》涵盖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权益、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保障等六大领域,从破解“出嫁女”土地权益难题到规范“三新”领域女性劳动保护等,广大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追溯这一立法修订的脉络,省政协委员的身影活跃在调研、建言、推动的第一线,成为法治进程中的重要推动者;陕西省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也通过提交集体提案的方式积极发声,形成了推动立法完善的强大合力。

2023年初,省政协委员、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洁着手准备提案时,以“平等就业权纠纷”为关键词,在案例数据库进行检索,在涉及的61条中,与女性相关的仅12件,最终被认定侵权的只有1件。

“看似侵权案例少,实则反映出女性维权举证难、维权成本高的现实困境,女性‘平等就业权’的保障力度亟待加强。”刘洁说。她在《关于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支持生育政策的提案》中提出,应合理分配“平等就业权”纠纷中的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对“平等就业权”是否采取了一定标准或措施的合理理由进行证明。她建议,应通过税收政策调节,构建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合理分担生育成本的机制。例如,对聘用生育多孩女性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并对生育多孩的女性劳动者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而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与女性生育负担,支持女性平等就业。

这份提案很快得到相关部门的积极回应。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迅速开展办理工作。在明确工作举措的同时,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在答复函中表示,目前,法院对于就业歧视和适用法律仍存在较大的困难,需要不断总结审判实践问题,进一步制定完善惩处保护机制。

刘洁委员的提案建议,与《办法》相关条文精准呼应。《办法》提出,防止就业性别歧视,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探索设立孕期弹性工作时间,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机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的劳动保护,着力优化女性职场环境。此外,《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的保障责任,强调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构建起全方位的保障格局。

委员们关注社会发展进步的视野,紧跟时代脉搏同频共振,快递员、直播从业者等“三新”领域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成为“她”力量的建言重点。

2024年,省政协委员、西安市妇联副主席孙维走访快递公司、网约车公司、直播电商协会,在获得第一手实情后,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在“三新”领域坚持党建带妇建推进妇联组织全覆盖的提案》。她认为,“三新”领域组织和群体具有非体制化的特点,呈现出人员分散、流动性大、组织难度大等特征,妇联组织全覆盖还存在较大困难,建议推动完善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社会工作部门统筹协调、各行业(综合)党委支持配合、妇联指导推动的工作机制。

《办法》将“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写入总则,规定支持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新领域按照规定建立妇女组织,同时还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方面予以明确。

与此同时,更广阔领域的妇女发展权也受到委员们的关注。省政协委员党洁连续多年提交提案,从推动妇女手工艺品标准化生产,到促进妇女参与乡村新产业,再到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紧扣赋予女性平等发展权益保障积极建言。

《办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支持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并为妇女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鼓励和支持妇女创新创业创造,依法保障妇女在创业过程中的政策支持、职业发展、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法律的效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温度,在于感知。

在西安一家互联网企业工作的林佳佳对《办法》的施行充满期待:“以前总担心怀孕育儿会影响工作,现在《办法》明确支持探索孕期弹性工作时间,优化女性职场环境,让我不用再为平衡家庭和工作焦虑,希望《办法》能严格执行下去,让更多女性都能享受到这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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