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闫玉新代表省民建:
强化多方合力 相互融合促进
推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
一、切实加强家庭学校保护。对疏于管教或纵容未成年人犯罪的监护人,建立“强制亲职教育”制度,倒逼家庭履行监护职责。针对职业学校,出台《关于职业教育学校法治教育的规定》,确定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和考核标准,保证法治教育课时占德育课程30%以上。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扶持力度,建立“法治辅导员+心理教师”协同干预机制,融合法治与心理健康教育。
二、构建网络保护与犯罪预防体系。搭建跨部门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新型网络犯罪趋势,调整预防策略。整合多部门数据,运用AI技术识别高危网络行为,实现全链条治理。建立青少年犯罪网络信息库,以便于分析青少年犯罪特点类型,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加强网络平台服务者监管责任,增加其违法、违规成本,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推动平台依据相关条例建立“实名+人脸”双重核验机制,防止未成年人冒用成人账号。对未履行内容审核义务的平台,加大处罚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纳入信用惩戒体系,限制其公共服务合作资格。鼓励企业研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通过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政策助力推广。
三、建立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分级干预机制。构建“预警—干预—矫治”三级防控体系,由社区网格员、教师、民警组成基层观察小组,记录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建立分级档案和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对于一级轻微不良行为,进行家庭约谈和学校批评教育;对于二级较重不良行为,由司法社工介入,开展3—6个月法治教育;对于三级严重不良行为,启动专门学校入学评估,通过“法治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回归正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精准干预,避免重复或监管漏洞。
四、强化社会保护与心理健康干预。整合群团组织资源,在社区设立“青少年成长驿站”,为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提供课后托管、兴趣培养和心理疏导等公益服务。引入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开通未成年人心理危机干预热线,运用专业技术对网络成瘾、暴力倾向等心理问题进行早期干预。规范网吧、电竞酒店、剧本杀场所的未成年人准入制度,采用“场所码+人脸识别”实时监管,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场所严厉处罚。设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降低再犯风险,消除犯罪心理隐患。
省政协委员、省台盟副主委谢斌代表省台盟:
加强网络空间综合治理 筑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屏障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在推进网络空间综合治理实践中,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还存在监管体系存在短板,部门协作联动不够;平台责任落实不力,技术防范手段滞后;家庭学校引导缺位,网络素养教育不足等问题。
一、强化协同监管,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共同制定和执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政策举措,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构建多部门支持、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依托大数据监控与预测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活动的动态管理,构建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分析研判大数据系统。组织公安、网信等部门联合开展“净网”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网络游戏、社交工具、直播平台等涉未成年人高风险领域,严惩利用网络传播不良信息、“开盒挂人”、网络暴力“按键伤人”等破坏网络秩序乱象行为。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解决网络治理难题方案,提高网络空间违法犯罪的惩罚成本,为未成年人营造文明、安全、绿色的网络环境。
二、压实平台责任,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具。完善升级电子产品、网络平台未成年人保护系统和机制,建立健全网络游戏、视听作品等领域分级制度,推动网络平台落实“强制实名制+生物识别”双重验证。建立内容识别预警机制,加强内容审核过滤措施,对相关内容进行研判、预防与警示,利用AI等技术实时监测屏蔽敏感内容。鼓励支持网络平台提供优质内容,助力未成年人获取知识、增强网络辨别能力。完善网络平台合规建设,将打击不良网络信息、整治网络不良现象纳入企业的合规活动当中,以严密的法网规制网络服务提供者行为。
三、深化教育引导,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优化完善学校教育职能,探索建立“法治副校长”制度,编制网络安全教育读本,并将法治教育、网络素养教育纳入日常教学体系,通过模拟法庭、VR体验、剧本杀等形式,结合真实案例讲解网络欺凌、网络暴力后果等法律知识,培养提升未成年人信息甄别、隐私保护等能力,力求从源头上达到犯罪预防的效果。强化家庭教育监管责任,教育指引家长以身作则、科学家教,养成良好家风,合理安排未成年人的上网时间和内容,加强对未成年人上网活动的监督引导,及时与子女沟通交流,了解网络行为和心理状态,帮助子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网络观,做担当合格的领路人。
省政协委员、商洛市政协副主席李继武代表商洛市政协:
以“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网吧、酒吧、宾馆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发场所的巡查,严格落实登记查验制度、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对电竞酒店、点播影院等新业态领域的监管,治理盲点、消除隐患。针对未成年人滥用右美沙芬药物等新型涉毒现象,公安、卫健、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力介入,联手打击。定期向社会公布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惩罚一个、警示一片,有力震慑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二、坚持惩教结合,全力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态势。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未成年人严重犯罪,“宽容不纵容”。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附条件不起诉,促进依法惩治与帮教预防有机结合。探索建立以公安为主,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为辅,涉案家庭、学校配合参与的案件办理、司法矫治、家庭主抓、学校配合的涉罪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依法依规创新惩戒教育形式,强化联合矫治措施,确保社工组织、观护基地作用有效发挥。
三、厚植法治沃土,织密织牢校园保护“防控网”。推动落实控辍保学机制,全面清理“隐形辍学”。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健全完善案件倒查机制。有效开展沉浸式、体验式现场警示教育活动。做深做实职业院校法制教育,确保职业院校犯罪案件数和人数实现“双减”。加强寒暑假、节假日、毕业季等时间段学校与家庭的沟通衔接,确保监护不留空当。全力推动我省《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落实,加快我省专门学校建设,补齐专门学校紧缺短板,解决专门教育对象无学上痛点,让专门教育成为教育罪错未成年人的核心防线。
四、健全体制机制,合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领导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协调、组织、督导,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加强对困境、留守、流动儿童的探视关爱,持续做实“四色管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司法社工建设,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发展。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净化网络空间。注重家庭保护,筑牢未成年保护第一道防线。强化司法保护,以司法保护促推“五大保护”,合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省政协委员,安康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郑其巧:
以爱筑堤坝 以法护未来
守护未成年人的“成长晴空”
近年来,安康市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纳入平安祥和幸福安康建设大局,协同推进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通过强化制度设计、健全联动机制、凝聚社会共识,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一、织密家校社共育网络,筑牢未成年人成长防线。教育部门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师培训必修内容;民政部门完善特殊群体儿童关爱服务机制,建立定期探访制度;财政部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联”字优势,深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深化构建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
二、完善分级干预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细化罪错行为分级矫治措施,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的意见》,针对轻微违法、严重暴力等不同行为,分类采取社区服务、专门学校教育、司法矫治等措施。推动专门学校与司法部门衔接,确保涉罪未成年人“应收尽收”,防止再犯。强化部门协同与数据共享,建立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信息互通平台,整合留守儿童、不良行为青少年等数据,实现风险预警和精准干预。
三、创新法治宣传模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建议将未成年人普法纳入年度普法任务,立足未成年人认知创新普法载体,开发情景剧、普法动画、短视频等“沉浸式”宣教产品,构建全媒体传播矩阵。推动职能部门深度参与,法院开展“庭审进校园”、模拟法庭,司法部门完善法治副校长履职机制,网信部门强化网络空间清朗行动,重点整治危害未成年人的不良信息,构建全社会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生态。
四、凝聚多方守护力量,共绘保护同心圆。由政法委统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进风险预警、数据共享、联合执法。强化督导问责,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成效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指标,压实主体责任。针对重大案件或舆情,组建跨部门应急专班,实行“一案一策”处置。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发挥社区网格员、社工、公益组织作用,构建党政主导、法治引领、社会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王鹏飞:
家庭侵害下未成年人临时监护机制的构建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侵害的案件频发,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巨大挑战。
一、构建“撤销父母监护权”前置缓冲程序,全过程守护未成年人权益。由民政部门牵头,公安、司法、教育部门配合,为未成年人设立临时监护人以及临时监护场所,避免未成年人继续遭受伤害,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在监护过渡期间的安全与成长,让他们远离伤害,平稳度过艰难时期,确保未成年人的监护和养育不“断档”。
二、完善未成年疑似被害人介入程序规则,筑牢权益保障防线。增设“合理怀疑即介入”机制,避免因受侵害证据难以及时、完整获取所带来的救助滞后,促进各阶段办案机关迅速响应,无缝对接救助流程,切实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落到实处。在这一过程中,只要存在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人侵害的合理怀疑,即应当介入救助,根据司法程序进展的阶段,由相应办案机关将未成年人转介至临时监护场所,避免因证据不足延误救助。
三、建立科学评估与临时监护机制,形成权益保护闭环。由社工、心理医生、法律专家组成联合评估小组,通过家访、医学检查、心理测评等方式,48小时内完成风险评估并决定是否启动临时监护。在撤销原监护人资格后,及时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通过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或者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四、完善协同联动机制,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格。政府财政部门应设立未成年人临时监护专项基金,覆盖庇护所建设、寄养补贴、心理服务等成本。公安部门接到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报案后,负责紧急干预、转介安置、人身保护及证据固定。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或者疑似受到监护人侵害以及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由后者协调紧急干预、转介安置措施。
五、建构多元化处理模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处理结果包括家庭修复和永久安置两种,由联合评估小组定期评估监护人悔改表现和家庭关系、功能修复情况,综合评定能否恢复监护人的监护权。若家庭修复无望或存在极大困难的,通过收养或长期福利机构安置的长期监护形式,保障儿童稳定成长,避免反复流转。
西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永奇:
筑牢“六大保护防线”
不断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
一、聚焦家庭保护,夯实预防根基。全面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和实施,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家长学校”建设,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依托社区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代理家长”结对帮扶活动。将家庭教育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建立家庭监护责任评估机制。
二、突出学校保护,筑牢教育防线。在中小学全面开设法治教育课程,组织学生参加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实践能力。在中小学配备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全面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立心理咨询室,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校园安保力量建设,完善校园监控系统,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整合优化校园欺凌预防和快速处置机制,对校园欺凌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深化社会保护,织密关爱网络。在社区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关爱服务。周期性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力量,为困难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关爱帮扶。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传播淫秽色情出版物和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网络保护,净化网络空间。积极开展“绿色网络进校园”活动,推荐适合未成年人浏览的网站和应用程序。进一步加强对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社交等平台的监管,严格落实网络游戏实名注册制度,严禁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打赏。积极开展网络欺凌预防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压实政府保护,强化责任担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未成年人保护项目建设、购买社会服务等。鼓励社会力量捐赠资金和物资,支持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构筑完整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人才激励机制。
六、完善司法保护,维护合法权益。健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社区矫正等非监禁措施,加强帮教和矫治。规范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机制,为遭受违法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服务。创设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为遭受违法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经济救助。加强对遭受违法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康复治疗,帮助其尽早恢复正常生活。
本版图片由记者 张璐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