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婧)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酒类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陕西省消保委联合重庆、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八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向消费者、相关行业、经营主体发出以下倡议:
全社会共同抵制“特供酒”,从观念上破除对“特供酒”的认知误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各酒类行业协会发挥协调和服务功能,制定行规行约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打击“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各酒类生产、经营者和线上销售平台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得有生产、销售和宣传推广“特供酒”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诚信经营;相关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特供”“专供”“内供”等酒类设计、包装、制作、运输、宣传等工作,对此类行为履行建议、批评、检举等义务;消费者要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白酒(预包装白酒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白酒),查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等资质,有效规避消费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