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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委员: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体系
  □ 实习记者 寇静 记者 王斌 通讯员 陈定春
  养老服务是百姓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在山阳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李敏委员提交了《关于关爱农村老人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她建议,建立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在县一级至少建立1个失能集中照护机构,实现有意愿入住的失能老人“应护尽护”,在乡镇一级,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依托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村一级建设互助养老点,为周边老人提供集中助餐、流动助医、上门助养等服务。增强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明确各级政府财权分配责任,给予农村养老服务建设足额的财政投入,把乡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与乡村振兴同规划、同推进、同实施,探索集中养老、互助养老、居家养老等新型乡村养老模式,提升乡村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
  李敏还建议,引入市场机制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经营管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优先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全社会弘扬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加强农村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表彰敬老养老典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老人办好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