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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赋能延安高质量发展
  □ 富县政协
  按照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精神和“延安市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总体安排部署,今年9月,富县政协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组,先后深入相关企业、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窗口单位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查找问题短板,针对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不完善、政策掌握和贯彻落实不到位、审管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不健全、多头检查和重复执法现象比较突出、服务企业的效率和水平不高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机制。建议由经发部门牵头联合县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单位,结合新政策、新要求和县情实际,及时调整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分工协作,建立起一套务实管用、高效便捷的优化提升全县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针对具体业务和工作,配套制定出台首问负责制、代办帮办制等相关制度规定或操作规程,确保各环节工作联动及时、衔接紧密、运转流畅,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建议行政审批部门加强对政务服务窗口人员政策“一口清”培训,制定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提升服务质量,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机制,推行“二维码”指尖投诉,实现群众线上线下办事评价全覆盖;建立相关包抓制度,实行“点对点、一对一”服务、提升项目申报效率和质量,切实加强事中服务、事后监管。二是建议经发部门及时掌握中省最新项目政策和投资方向,积极争取省市发改部门来富县开展有关项目政策解读和策划包装等培训,提高全县领导干部争项目、建项目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继续发挥政策解读小分队作用,主动上门服务部门、乡镇和相关企业,指导做好项目策划和争取工作,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三)建立审批监管协调联动机制。一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对审批事项的资料齐备性、条件合规性、人员资质、场所布局、设施设备参数等静态审批责任负总责;业务主管部门对审批进入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全过程负动态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运行机制,确保审管无缝衔接。二是建议行政审批部门依据省市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分别建立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及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等制度,确保审管衔接环环相扣。利用区块链加密技术把审批档案限时推送给相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对监管处罚信息予以及时反馈,确保市场主体进得快、管得住,审管衔接有序。三是充分听取各部门及相关专家的审查意见和对审批工作的建议,不断修正完善审批流程,针对一事多审事项,详细了解各环节许可,反向查找依据,一次性告知,提交资料并联审查,确保审管分离后事中事后监管平稳有序。
   (四)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一是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切实担负起“双随机、一公开”牵头抓总责任,建立并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制度机制,充分应用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组织好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实现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依据本部门、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明确抽查任务、事项、范围和时间,做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二是建议对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事项,合并安排,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减少对企业和市场主体的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先提出整改意见,责令企业及市场主体先行整改并尽快达标,慎重或减少使用罚款、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
   (五)加强相关部门行政服务效能。一是建议自然资源部门严格落实“多测合一”规定,实现资源共享;加快“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精减登记资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二是建议林业部门指导用地单位选用资质达标编制单位,保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质量,提高审查通过率;配合用地单位,对接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协调上级加快审批进度。三是建议住建部门狠抓业务干部及企业业务人员智慧房产信息系统培训,建立相关制度,提高服务效率;精减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资料,避免重复提交。四是建议城管部门责成燃气企业简化燃气报装流程,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间,缩短用气申请时限,简化各环节办理流程。五是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在涉及群众及企业办事的重要岗位设置AB岗,始终保持有人在岗服务,做到工作有序衔接,提高办事效率。
  (六)着力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建议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不断转变观念,为企业提供全过程、全周期保障,要切实从企业征占土地、工商注册、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立项备案等前期手续,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电气要素保障,再到投产后企业所需的住宿、生活、教育等方面均应提供“一站式”服务,让企业感受到“无难事、好办事、无障碍”的温暖;探索建立领导包抓企业及重大项目工作责任制,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单位,及时研究解决相关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不定期走访调研园区企业,多方听取意见建议,为企业搞好后续服务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园区“七通一平”不完善、不到位等问题。
   (七)强力推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涉企事项收费的监管,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标准公示公开等制度;推进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经营行为;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价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把中介诚信状况与登记机关监管、银行授信、政府招投标等挂钩,倒逼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八)切实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一是建议金融服务中心建立常态化融资服务机制,畅通供需信息,拓宽融资渠道。二是鼓励金融机构降息让利,降低企业资金成本。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上争取力度,合理设计贷款产品,加大信贷投放规模。四是搭建“四贷促进”金融服务体系,增强信贷投放和服务能力,提升金融服务精准度,有效缓解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