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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省地方财政收入增速居全国前列
   本报讯(记者 张涵博)7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上半年全省财政运行和重点工作情况。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刘红春介绍,上半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18.8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34.7%,居全国第四位;按自然口径计算增长19.4%,居全国第三位。
  全省财政收支完成过半目标
  上半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18.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333.8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33.9%,按自然口径计算增长15%。刘红春表示,增长较快主要得益于煤炭、石油等能源行业拉动,相关税种保持高速增长。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0.5%,较上年同期增长13.9%,居全国第三位;疫情防控、“三保”、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其中,节能环保、农林水、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教育等支出增长较快。
  财政政策靠前发力,全力助推经济平稳运行。省级各类专项资金预算下达92%,其中产业类专项资金预算下达95%;中央下达我省直达资金1394.7亿元,资金拨付进度94.1%。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上半年已完成今年新增764亿元专项债券发行任务,资金全部下达各市,实际拨付项目单位563.5亿元、拨付进度73.8%,项目单位完成支出355.4亿元、支出进度46.5%。
  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上半年,我省新增科技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总规模达到14.65亿元,重点用于秦创原“三器”样板建设、科技型企业培育、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用好秦创原人才项目资金,支持引进201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百项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计划,推动29项标志性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和产业化应用。
  巩固脱贫成果方面,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20亿元,整合脱贫县涉农资金133亿元。推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资金17.6亿元,支持实施农业特色产业“3+X”工程。下达1.98亿元,支持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培育高素质职业农民。安排资金4.2亿元,支持857个村开展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激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筹措资金60.4亿元,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等。筹集资金6.67亿元,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民生保障方面,统筹资金47亿元,支持改善各层次学校办学条件,实现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下达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1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44.5亿元,确保各项养老待遇按时发放、群众看病费用及时报销。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1亿元,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安排13.75亿元,支持全省2200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群众20.6万户。安排4.71亿元,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实施危房改造。
  留抵退税政策成效显现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把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作为稳经济大盘财税政策的重中之重,健全工作机制,抓好政策宣传,确保市场主体充分享受退税政策红利。上半年,全省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共计683.3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531.3亿元、缓税66.1亿元、减税54.2亿元、降费31.7亿元,企业获得感显著增强。
  “总的来看,我省助企纾困政策成效初步显现,并将持续释放。”刘红春介绍,上半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业务规模391亿元,支小支农业务占比91%,服务各类市场主体9万户,是上年的4.5倍。拨付贴息资金4.7亿元,引导金融机构发放创业贷款24亿元。落实政府采购倾斜政策和房租减免政策,为中小企业增订单、减负担。上半年,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90.6亿元,占全省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84%;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减免房屋租金近5.6亿元。
  刘红春说,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加力提效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运行管理,综合运用专班推进、清单管理、任务到组、分片包抓、通报预警、督导检查等措施,推动稳增长一揽子政策落细落实,确保财政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