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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符合条件人员可解除集中隔离
  本报讯(记者 李荣)1月12日,西安市政府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隔离管控组副组长孟祥东在会上表示,西安符合条件人员可解除集中隔离。
  截至1月12日12时,西安市在用隔离点443个,隔离49678人,工作人员17193人,合计66871人。当日解除隔离186人,累计解除隔离22639人。
  孟祥东介绍,按照西安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规范管理流程,隔离人员在隔离期满后,各区县对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的人员,由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指挥部或辖区疾控机构开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需集中隔离14天,集中隔离解除后执行7天居家隔离。在核酸检测方面,隔离人员在隔离期第十四天开展核酸检测,进行双采双检,平行检测。按照判定标准,核酸检测正常,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转为7天居家医学观察。
  针对有阳性病例的集中隔离点以2021年12月26日0时为界限,12月26日0时之前有阳性病例并且2021年12月26日0时至2022年1月8日24时再未产生阳性病例的集中隔离点,可以申报解除隔离风险评估,隔离期满后,按程序解除隔离,转为7天居家隔离;2021年12月26日0时之后14天内发生阳性病例的集中隔离点,经评估后,未发生异常情况的可申报解除隔离风险评估,隔离期满后,解除隔离,转为7天居家隔离;2021年12月26日0时之后产生阳性病例的,经解除隔离风险评估,认定隔离点被隔离人员不遵守防疫要求等风险隐患的,隔离人员从阳性病例转出之日起算,重新进行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后续无异常,隔离期满后转为7天居家隔离。
  其中,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满14天解除隔离的人员,目的地为碑林区、雁塔区、高新区、长安区、西咸新区,或者城中村及其他封控区,学校且无单人单间隔离条件的,在现集中医学隔离点继续执行7天集中隔离。
  孟祥东表示,在隔离人员符合解除隔离条件后,实行点对点封闭转运管理。目的地为外省市的,酒店专班信息组在第12天将隔离人员返程信息反馈给西安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协查组协查给外省市目的地指挥部,区县指挥部安排转运至一场两站,隔离人员转运和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目的地在西安市内,酒店责任专班信息组需在第12天将隔离人员报送至区(县)指挥部办公室,由区(县)指挥部办公室发公函至目的地区(县)指挥部,由目的地所在区(县)指挥部负责点对点接回送至所在社区,开展社区7天居家隔离防控措施。
  据介绍,1月11日0时至24时,西安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8例。2021年12月9日0时至2022年1月11日24时,西安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025例。截至1月11日24时,累计治愈540名。另外,经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1月12日起,将新城区胡家庙街道、鄠邑区五竹街道、国际港务区新筑街道、曲江新区曲江香都社区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截至目前,西安市共有高风险地区3个、中风险地区37个,全市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