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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全面落实16条疫情防控措施
   本报讯(记者 许鹏)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2月22日,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16条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据介绍,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针对西安或外省口岸隔离期满的境外来榆返榆人员,由目的地县市区联防办“点对点”闭环接回,补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对近14天以来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榆返榆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措施。其次,对所有来榆返榆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就地就近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同时,加强人员流动管理,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县市区。
  近期,全市原则上不举办大中型会议、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一律报属地联防办审批,严格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各县市区要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做好全员核酸检测、隔离场所和流调溯源队伍等各项准备工作,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对造谣、传谣和抢购物资、哄抬物价的,要及时处置,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