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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疗服务试点明年启动
  本报综合消息 为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切实增加康复医疗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多样化康复医疗服务需求,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15个省份作为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地区,试点时间为2022年1月至12月。
  15个省份率先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重点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多元化服务模式、专业队伍建设以及价格支付等支持政策方面积极探索以点带面,带动全国康复医疗服务快速发展。
  《通知》提出,加强康复医疗学科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神经康复、骨科康复、心肺康复等康复医疗亚专科能力建设。试点地区要建立康复治疗师岗位培训制度,对正在从事和拟从事康复治疗工作的人员开展规范培训,提升康复治疗能力。探索将康复医疗基本知识纳入全体医务人员的培训中,逐步将康复理念贯穿于疾病预防、诊疗、康复等全过程。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康复医疗早期介入和加速康复外科服务模式试点。
  (据人民网、《健康报》、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