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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长护险”
  本报综合消息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十四五”规划中也提及医养康养结合、长护险的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就带来了一份议案,呼吁国家尽快制定长护险法。“长护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属法定的强制性保险,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将长护险的性质、筹资模式、标准规范、社会公平性等问题的规范加以固化”。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在提案中建议,发挥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对投保商业护理保险给予税收优惠,并通过配套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促进筹集资金,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照护费用支出。
  全国政协委员、济南市副市长王桂英则建议,尽快将长护险列为独立险种,并从国家层面实施,按照独立险种、独立设计、独立运行的原则,按“保基本、低起步,广覆盖、提标准”的路径进行设计,明确多元筹资主体,探索“保险缴费+使用者负担+政府补贴”筹资机制,逐步覆盖全体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