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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四方面部署推动“科技自立自强”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记者 樊曦)3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
  在规划《建议》部署的12方面重大任务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列在首位。规划《建议》对创新发展进行四方面系统部署。
  其中,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方面,我国将制定科技强国行动纲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加强基础研究、注重原始创新,优化学科布局和研发布局,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方面,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
  在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和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方面,我国将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同时,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