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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出台《规定》
行政机关负责人年度应诉出庭率应达75%以上
   本报讯(通讯员尹云燕记者刘菁)西安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西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通知,旨在通过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西安市司法局局长张华俊表示,《规定》是结合全市近年来行政应诉和负责人出庭工作实际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有利于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活动规范化,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加快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规定》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履行的职责,应当出庭应诉的案件类型和统计报告备案制度。相较于其他地市,西安市出台的《规定》亮点在于,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把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特别是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年度出庭率应当达到75%以上。
  西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赵夏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既是行政机关接受司法监督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规定》可以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意识,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