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记者 庞浩楠 记者 唐冰)2月26日,记者从安康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康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陕南三市协同立法的组成部分,该条例与汉中、商洛两市同类法规同步实施,以法治力量破解民歌传承难题,推动陕南民歌系统性保护。
《条例》共五章二十八条,聚焦“保护—传承—发展”主线,针对人才断层、经费不足、机制缺失等长期制约问题精准施策;在保护层面,明确紫阳民歌、旬阳民歌等代表性项目的活态传承要求,强调“见人见物见生活”的非遗保护理念;在传承层面,建立专项经费保障、传承人梯队培养机制,支持民歌进校园、进社区;在发展层面,鼓励创新民歌演艺形式,开发文创产品,推动文旅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