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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汉字使用 守护文明传承
——委员提案建议陕西文化旅游景点应拒绝使用怪体字
  □ 记者 李荣
  “省文旅厅对我的提案很重视,多次就答复内容跟我沟通,我对提案答复很满意。”7月15日,在收到省文化和旅游厅提案答复函后,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西安市委会副主委李建军由衷点赞。
  今年省两会,李建军提交了《关于文化旅游景点应拒绝怪体字的提案》。这份提案,凝聚着九三学社西安书画艺术院书画家的共同心声。
  九三学社西安书画艺术院院长孙波经常外出采风,多年来几乎走遍了陕西大大小小的景点以及文化场所。他以一处文化景点横匾“天长地久”为例:“由于横匾被写成怪体字,很多游客不认识,有的游客还认真拍下来向景区工作人员求教。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这些怪体字不符合汉字形体的演变规则。”
  孙波认为,有些文化景点的怪异字是先人留下来的,已成为历史文物的一部分,理应得到保留。但有些地方为了刻意仿古,在雕刻石碑、匾额时故意创作怪体字,甚至有书法家将图画和书法结合在一起,故意将文字复杂化。
  “文化景点、文化长廊、纪念馆是各地政府宣传文化、拉动旅游经济、彰显地方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不能一味追求展现历史文化风貌,对文化场所存在的怪体字视而不见。”孙波说,文化景点是面向大众传播优秀传统文化的载体,必须考虑通俗化,符合时代发展需求。
  孙波结合其他书画家观点,就相关问题与李建军进行了交流。“孙院长的这份建议凝聚了九三学社西安书画艺术院书画家共同的心声,我有责任将建议反映上去。”李建军说。
  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李建军结合孙波提出的建议,向大会提案组提交了《关于文化旅游景点应拒绝怪体字的提案》。提案建议,各地旅游部门要认真摸排本地文化旅游景点存在的怪体字,在文字旁增加注释牌,将先人所写怪体字以通用简体版本方式展示出来,帮助游客消除认读障碍;纠正今人“不正之字”,对公共文化、旅游场所中存在的怪异字体,或更换或加注。职能部门要牵头出台文旅景点今人石刻、匾额、对联等书写标准相关文件,严格要求各地文旅景点规范使用汉字。
  记者了解到,为加强A级旅游景区汉字使用规范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利用《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在高A级旅游景区专家现场评定环节中,将景物介绍牌设计和内容作为景区评定的重点检查内容,对不符合标准的要求限期整改。
  此外,省文化和旅游厅还联合多所高校,组建了省级旅游语言景观规范化建设专家团队,开展全省旅游语言景观规范化建设专项工作;印发《关于开展旅游语言景观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文旅行政部门按照标准对景物介绍牌内容等开展审查纠改工作,建立问题清单,不断提升陕西旅游品牌形象。
  针对“尊重先人版权,旁竖注释牌”“纠正今人‘不正之字’”等提案建议,省文化和旅游厅表示,下一步,将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引导景区充分利用景物介绍牌、讲解系统等对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楹联、匾额、石碑进行讲解说明,将文字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以及背后的文化故事呈现在介绍牌和讲解中。同时,加强督促检查,组织专业人员对全省高A级旅游景区的导览系统和解说系统进行复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适时开展针对全省旅游景物介绍牌、讲解等内容规范性的“全民纠错”活动,对问题多、整改进度慢的旅游景区将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