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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检察院不断推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本报讯 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直接反映了检察工作是否真正做到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近年来,汉中市南郑区检察院以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为抓手,不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建立多渠道的监督机制,鼓励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监督和评价,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通过组织开展案件公开听证、法律文书公开送达、公开法律文书、提出和落实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主动把人民“请进来”,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积极组织各类参与性强的活动,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案件当事人等参与进来,让他们在参与过程中理解并感受到其中的司法原理和公平正义,确保检察机关公正办案、阳光履职。
  虚心听取人民意见。人民的意见是推动检察工作改进和创新的源头活水,组织全院干警定期开展调研活动,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比如在开展的“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工作中,广大人民群众比检察人员更知道革命文物、革命旧址在哪里,以及它们的历史价值、保存现状和传承方法等,进一步明确要开展好“寻·保·传”工作,就要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在检察工作改革创新中,检察机关的服务好不好、办案质效高不高、哪里有漏洞、有短板等,人民群众作为旁观者,他们比检察人员自身看得更清楚,唯有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检察工作才能不断完善和改进,“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积极回应人民关切。及时解答人民群众的疑问,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工作的温度和效率。诸如司法救助标准、控告申诉流程、案件办理依据和结果等都是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在日常接访走访和办案过程中,随时征询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回应和解决,真正做到“民有所想、我有所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在控告申诉案件中,加强对当事人的情绪疏导和释法说理工作,进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自觉维护人民权益。在办案过程中,始终自觉将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最高宗旨,公平公正地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检察官要全面搜查证据、努力了解准确翔实的案件全貌,在铁证面前客观公正地把案件办成让人民心服口服的铁案,维护好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紧紧依靠人民支持。公益诉讼维护的是广大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诉讼主体是检察机关,这决定了公益诉讼工作不像民事、行政和刑事检察那样有明确的原告和被告,案件线索清晰明了,公益诉讼中线索挖掘困难,如果仅凭检察人员一一寻找线索的话,显然面临人力有限、效率低下且阻力重重等困难。但如果能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发动群众积极发掘、提供线索,那么成效就不一样了。据调查,有68%以上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都是人民群众提供的,有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检察人员不仅掌握了更多案件线索,还提高了立案、办案的精准性,让公益诉讼案件质效更高,公共利益得到更好维护,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唐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