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当前版:03版
本期发布:
各界微评
  □ 杨洋 整理
   【新闻回放】近日,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首部配套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发布,将于7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
  网友观点: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是诚信经营的底线,也是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基础。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真正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消费者,我们应积极关注相关法规的实施情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友观点:消费对于经济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只有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增强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各领域健康发展。《条例》的出台与实施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将有力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也有助于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网友观点:《条例》的出台与实施,带动了金融、电商、直播、物业、维修、快递、网约车等不少领域消保立法的完善,起到了承上启下、辐射带动的作用,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新闻回放】通过互联网广告吸引客户问诊,以医生或医生助理身份诊断,甚至通过建立虚假医院官网、出示虚假医师资格证、虚构药效等手段骗取被害人信任,高价推销药物,被骗受害者近2万人,遍及全国各地,涉及金额累计上亿元。据报道,日前,这一历时近三年的网上医疗欺诈案尘埃落定,最后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网友观点:随着互联网诊疗的普及率不断提升,依托于互联网的医疗欺诈无疑也会相应增多。只有对类似的医疗欺诈冒头就打,并及时发现总结其中的新苗头、新特征,有针对性地升级监管手段,才能不断优化患者就诊体验,将互联网诊疗打造成高质、安全、便捷的诊疗模式。
  网友观点:执法机关应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跨地域联合执法模式,让打击互联网诊疗诈骗犯罪更加精准、快速、有力,不断提升执法震慑力。此外,患者也要提高警惕,切勿盲目相信网上所谓的“专家”和“特效药”,一定要及时到正规医院检查、诊断,以免上当受骗。遇到不法侵害要积极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友观点:网络诊疗作为医疗服务业的重要补充,极大地提升了医疗服务的快捷性。作为新兴行业,相关部门要更进一步规范网络诊疗行业以及其所包含的一系列健康咨询服务,避免冒名顶替、浑水摸鱼的行为出现。另外,民众也需擦亮眼睛,避免掉进陷阱。
  【新闻回放】近日,上海市奉贤区肖塘路万家福超市内,一名女性通过自动扶梯上楼购物过程中,自动扶梯突发故障,使其腰部以下被扶梯“卷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该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网友观点:超市作为经营主体,对进入电梯的消费者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在乘电梯时,也应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避免乘梯不当,或因物品过重、超载、不当放置等原因导致电梯事故。
  网友观点:全国各地也应以此为契机,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市民也要提高安全意识,正确使用电梯等公共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