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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如刚委员:
助力扶持民营建筑企业回迁安康
李如刚委员 实习记者 庞浩楠 摄

  □ 实习记者 庞浩楠 记者 唐冰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许多企业为了追求更高利润和更大发展空间,纷纷向大城市转移,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安康市税收的削弱和就业机会的减少。”在安康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李如刚委员提交了《助力扶持民营建筑企业回迁安康,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回迁安康。
  李如刚在前期调研中发现,安康全市非公具有建筑资质的建筑企业有41851家,没有注册在安康、但在安康经营生产具备建筑资质的建筑企业有很多。如何将企业地址注册到非安康辖区的建筑企业引进来,把税收留在安康,是一个很大的课题。
  李如刚建议,将实际办公经营在安康、注册地址在外地的安康籍建筑企业迁回安康。由工商、税务、住建等部门大力宣传利好政策,引导企业回迁安康;住建局在资质审批或者资质变更上对实际经营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大力推动“放管服”改革,鼓励企业回迁安康,将税收留在安康,保障安康就业;放宽税务风险警告,形成提醒或引导企业懂法懂税,定期开展税务筹划以及税务风控培训,从政策上形成预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