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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排污许可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本报讯 (实习记者 秦瑶 首席记者 李荣)1月31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排污许可改革工作。
  2020年,陕西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为全省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过程”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24年1月,全省已有58180家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其中发证企业7215家(重点管理1986家、简化管理5229家),登记管理企业50965家。
  2021年提前两年完成国家排污许可证质量100%审核和执行报告提交率100%审核的“双百”任务。印发《排污许可证核发目录(2023年本)》,对省、市两级部分重点行业排污许可核发权限进行了调整,规范全省排污许可证核发程序,加强对“两高”项目的管控,按月调度排污许可“双百”进度,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开展西安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排放限值、宝鸡市监测执法与排污许可联动、咸阳市“审计式”监管深化及砖瓦行业排污行为规范和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等五个国家级试点和渭南市火电行业排污许可和碳减排衔接试点、汉中市以清单式执法推进一证式管理试点等七个省级试点工作,目前排污许可试点成效显著。同时,优化“排污许可执法检查引导表”,并将引导表信息嵌入执法检查系统,全面提升执法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排污主体责任,规范排污行为,形成多部门协同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机制,推进“一证式”监管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