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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委员建议出台城镇供热用热管理办法
——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积极回函答复
  □ 记者 殷博华
  “去年供暖后,我们小区的供热温度在22℃左右,但有一些业主家的温度在18℃以下。遇上气温骤降的情况,很多小孩和老人在暖气房里还要穿棉袄。”说起2022年冬天的供暖情况,家住西安市新城区八府庄园的崔大爷希望今年的暖气烧得好一些。
  冬季供暖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供暖是否到位,影响着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
  近年来,随着我省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的用热需求也不断增长。“目前,我省执行的《陕西省城镇集中供热服务标准》属政策性指导文件,无法满足我省快速发展的供热用热市场需求,迫切需要通过法规进行规范化发展。”省政协委员、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晏立群说。
  作为一名多年从事能源事业的政协委员,如何促进我省供热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是晏立群委员多年履职的关切点。
  今年省两会期间,晏立群提交了《关于尽快出台我省城镇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的建议》的提案。这件提案的背后,饱含了他多次深入基层调研的付出和艰辛。
  去年冬天,晏立群时常听到周围群众谈论供暖问题。随即,他在调研中发现,截至2021年底,全省供热与用热面积约6亿平方米,集中供热与用热面积约4.9亿平方米。2022年至2023年采暖季,全省仅西安市集中供热面积就有3.5亿平方米,相比前一年增加了约1500万平方米。
  “供暖质量不高、供暖企业和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是群众当下急难愁盼的大问题。”晏立群说,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我省应立足全省供热与用热的实际情况,参照其他省份,尽快制定适用于我省的城镇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加强供热与用热管理,规范供热与用热的行为,维护供热与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
  晏立群建议,制定《陕西省城镇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从规划与建设、供热、用热、设施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约束,厘清和建立供热、用热合理制度,明确供热质量、技术标准和政府监督部门、供热企业、物业管理、用热用户之间的权属和职责关系。其次,大力鼓励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储能、天然气等分布式综合能源供热方式,运用先进、节能、环保的智慧供热用热管理技术,实现绿色低碳、多能互补、智能管控、高效节能的供热与用热新模式。
  “还应对传统的集中供热特许经营与新型分布式供热之间的权限边界等进行指导和约束,鼓励和形成国有、民营、外资等多元化投资主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持续增长的供热需求。”晏立群说。
  提案交办后,得到了承办单位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的高度重视。
  省发改委在答复函中表示,将牵头编制《促进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时,计划在11月中旬召开全省地热能资源供暖推介会,选取我省具有代表性的地热能供暖项目向全社会推荐,并邀请国内相关领域专家为我省地热产业发展献计献策。
  省住建厅表示,将积极学习河南、山东、辽宁等省份的经验做法,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研究我省城镇供热管理办法,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完善本地区城镇供热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供热、用热制度,明确供热质量、服务标准等,厘清政府监督部门、供热企业、物业管理和用户的职责关系。此外,还将大力推广地热能等供热方式,进一步加强地热能建筑供暖项目建设管理,推动我省地热能建筑供暖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