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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做好新时期检察宣传工作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以微博、微信、抖音等为代表的新媒体迅速发展,快速融入人们的生活,并对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模式、思维方式等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同时,随着新媒体的迅速发展,也为检察宣传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一、新时期宣传工作的特点
  传播速度快。新媒体的新闻宣传方式更具即时性,读者可以在第一时间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
  互动性强。新媒体的传播方式具有双向性,信息发布者和受众可以有效互动。
  信息展现形式丰富。新媒体环境下,新闻可以通过文字、图像、视频、直播等形式呈现,从而达到更加直观、立体的宣传效果。
  传播形式碎片化。碎片化的阅读更有利于信息传播,但因其传播的信息过于分散,也对新闻宣传产生了不利影响。
  二、检察宣传工作面临的问题
  宣传意识较为淡薄。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对宣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检察工作的宣传内容、宣传形式不甚了解,认知滞后。
  人员配备欠缺。基层检察机关的检察宣传工作普遍由检察干警兼职。干警一人多岗,除了应对新兴媒体宣传,还要兼顾传统媒体宣传以及其他文字材料工作。
  宣传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升。在基层检察院,从事宣传工作的人员大多是“半路出家”的检察专业人员,他们缺少新闻宣传的系统知识和专门培训。
  三、如何运用新媒体开展检察宣传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基层检察院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检察宣传工作的政治属性,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各级党委、上级检察院保持高度一致。
  创新宣传手段。基层检察院要加大对宣传工作人员新媒体知识和检察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宣传人员的综合能力,使他们能从众多的检察实践中总结、提炼出具有新闻价值的素材。同时,要形成领导抓宣传、骨干干宣传、全体成员帮宣传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都是宣传主体、处处都是宣传阵地”的良好风尚,实现宣传工作可持续发展。
  建设新型宣传阵地。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需求,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树立“大宣传”理念,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现、挖掘、提炼、总结业务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借助新媒体力量,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的检察文化品牌,及时向社会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宁强县人民检察院 陈璨 刘兰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