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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应与当地人文相结合
  □ 铜川市政协
  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乡村建设投入力度,持续完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颜值”不断提升。但还存在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阁“堆盆景”;形式单一,千村一面,缺乏地方特色;群众参与度低,缺少当地人文元素等问题。
  为此建议:
  一、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出台村容村貌提升导则。对农宅院落、公共空间、道路街巷、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村落保护等内容,制定统一的整治提升引导要求,并以地区为单元制定差异化引导内容。
  二、确立农村原生态主题,保持农村风貌。立足村庄现有基础,把功夫下在整治提升村庄公共环境上,对已建成的,要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不搞大拆大建;对与村庄整体风貌不协调的,要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控制治理成本的基础上,能改则改;对未建的,要规范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并及时将规划公开发布到村到组,获得群众支持。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村庄特色。坚持“一乡(镇)一特色、一村一风韵”,立足乡土特色、地域特点、民族特色,聚焦村庄区位、发展定位、建设需求,统筹考虑各地自然条件、发展水平、产业特点、历史传统等因素,采用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分片规划的方式,结合实地背景和原址原貌,打造主题或景观小游园,修建凉亭、休闲游步道,栽植绿化苗木、花卉,拓展群众生活休闲空间,提升村容村貌和人民生活品质。
  四、以人为本,全面提升内涵。把加强新时代健康生活方式贯穿建设美丽乡村始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法治社会、农耕文化等为内容,制定村规民约,注重示范引领,通过绘制文化墙、培育文明乡风,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改变陈规陋习,让乡村得到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建设成为和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