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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部署开展非医疗单位放射防护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记者 满淑涵)7月13日,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陕西省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放射防护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于近日印发,将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放射防护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从规范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落实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三同时”以及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场所、辐射监测仪器和放射性核素等管理措施,进一步提升全省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放射防护管理水平,确保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放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和日常监测率均达到95%以上,个人剂量监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以及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此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8月31日前,全省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动员,启动专项整治行动;9月至12月,各地督促辖区内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对本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开展全面自查;2024年1月至4月,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卫生监督机构、疾控机构对辖区内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不少于20%比例进行抽查;2024年5月至6月,省卫健委将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等问题跟踪督办,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