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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确定
  本报讯(王燕)12月26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出《关于优化调整中小学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明确,全市小学将于12月31日起放寒假;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将于2023年1月7日起放寒假;初三、高三年级将于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幼儿园参照小学执行。
  此次优化调整是根据当前疫情特点和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作出的安排。通知要求,放假前,小学通过线上方式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安全常识教育;初中一、二年级及高中一、二年级采取线上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生不再返校。初三、高三年级可视师生健康情况,灵活采取线上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本学期中小学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期末考试。2023年春季开学两周内,除小学一二年级外,中小学其他年级可结合实际由学校组织一次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各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规范考试内容,科学确定考试难易程度,并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