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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依法能动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邢志坚
  近期以来,宝鸡市检察机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政治建设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宝鸡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要求,推动政治建设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升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推行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一肩挑”,用好智慧党建平台,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坚持用党建文化凝聚力量,发挥党建工作渗透力、影响力、向心力和感染力,形成特有的党建文化思路和工作品牌。
  心怀“国之大者”融入新发展格局
  宝鸡市检察机关心怀“国之大者”,高处着眼、小处着手,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观念,把“保安全、护稳定、防风险”作为检察办案要求,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宝鸡”建设;有针对性地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加大新业态司法保护力度,切实抓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等工作,通过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让市场主体更具“安全感”、经济发展更具“秩序感”;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生态保护、食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发展
  宝鸡市检察机关以“致广大而尽精微”的工匠精神,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办案、配合、制约、监督“一体四面”,把握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效评价体系,教育引导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重证据、重调查,努力把案件办到极致;丰富民事检察监督方式、手段,强化精准监督,办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通过开展息诉和解、支持起诉、参与社会治理等能动检察实践,打造民事检察特色亮点;把握行政检察监督职责范围、权力配置和运行规律,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实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积极、稳妥、审慎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实现诉讼内监督和诉讼外监督“双轮”驱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重大部署,持续做好“4+9”法定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运用好宝鸡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微共治”平台,用好管好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
  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宝鸡市检察机关积极强化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聚焦“三有”争创,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压实争创责任,确保争创活动取得实效;传承赓续忠诚、奉献精神的“底色”,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理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增强运用大数据的责任感、紧迫感。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打通“数据壁垒”,健全完善“建、管、用”紧密衔接的信息化生态体系;发挥市级院“一线指挥部”作用,密切联系基层院,在把方向、理思路、出点子等方面敢于指导、善于指导,不断提高指导水平,凸显指导的效果和质量。
   (作者系宝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