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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有所育”,不仅仅只是“有园上”
——省政协“推进我省普惠性幼儿园高质量发展”月度协商座谈会侧记
   □ 记者 殷博华
  今年,王女士家里的“二宝”到了入学的年纪,小区附近的一家民办幼儿园刚刚升级为普惠性幼儿园,但入学的费用却并没有便宜多少。
  “普惠不能成‘普亏’,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任重道远”“既然是普惠,学费价格也应该有所调整”……针对普惠性幼儿园发展问题,家长们众说纷纭。
  学前教育是人生的启蒙阶段,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如何让优质教育更好地普惠民生?11月10日,省政协召开“推进我省普惠性幼儿园高质量发展”月度协商座谈会,与会政协委员、党派团体代表、专家学者、有关部门同志和基层代表汇聚一堂,协商建言。
  会上,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王宝成结合前期的调研情况和成果,对我省现阶段普惠性幼儿园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出了发现的问题。
  目前,我省学前教育虽然实现了普及普惠目标,但由于历史欠账多、底子薄,学前教育仍是我省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和最大的短板。
  幼儿园区域布局不均衡,公办园运营困难,师资力量薄弱,保教质量还需提高等,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随着二胎政策全面放开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城市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突出,城市公办园一位难求的现象十分普遍。”省政协委员,咸阳市政协原副主席陈永慧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切实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城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幼儿园科学规划,布局合理;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卢勇表示,目前正在做省、市、区(县)的空间规划,将会把幼儿园建设纳入详细规划。
  “既要增加幼儿园的建设,还应该考虑好普惠性幼儿园的运营问题和教师的各项保障问题。”省政协委员、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区域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王越群说。
  他建议,在管理体制上,将“以县为主,政府主体责任”调整为“以县为主与省市统筹相结合”,并“加大省市统筹力度”,确保普惠性幼儿园得到稳定发展。
  省妇联执委、省民办幼儿园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吴恒莉建议,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补助机制和幼儿园升级补助机制,并按照“一园一案”的原则,设立房租补助制度,才能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正常运转。
  针对普惠性幼儿园专项资金补贴不足,普惠园减免房屋租金难以落实,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薪资待遇相对公办幼儿园较低等问题,与会委员、代表提出了各自的建议。
  汉中市汉台区伞铺街集团幼儿园园长张海燕建议,完善全省公办园收费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核算出不同分担标准,并推动落实。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杨莉表示,针对委员提出的财政支持建议,省财政厅下一步将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和监督,科学统筹资金,提高监管力度,助力学前教育稳步发展。
  “应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增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国培、省培比例,大力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本培训,提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闵生华说。
  农工党省委会秘书长蒋进建议,将保育员单独列为招聘,不与教师岗位混岗。在待遇上,保育员也应按工作量和工作实效核发绩效,保障其工资待遇和工作积极性。
  省教育厅副厅长赵昶葆表示,将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指导,对幼儿园办园进行监督管理,推进科学教学,优质教学,从“幼有所育”迈进“幼有优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