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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 李荣)为进一步减少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和火灾隐患,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10月25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的通告》。
  按照《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及荒草、落叶、垃圾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接受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明确,全市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枯木、落叶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如发现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均可向公安机关或市民服务热线举报,举报电话:11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