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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司法行政机关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
  本报讯(记者 张涵博)近日,省司法厅出台《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法治对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作用,助力全省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
  《实施意见》包含6个方面共18条具体任务。《实施意见》明确,要牢牢把握乡村法治建设正确方向,持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提升涉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学化水平,科学制定乡村法治建设工作规划。要畅通助力乡村振兴法治“绿色通道”,助力涉农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地,依法解决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要努力提升涉农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助农专项活动,精准实施乡村产业(企业)定向法律服务。要持续提升乡村基层群众法治素养,加强乡村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涉农普法宣传力度,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要着力维护乡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及时发现排除矛盾纠纷隐患,多管齐下化解矛盾纠纷,大力提升社矫工作水平。要夯实乡村法治建设基础保障,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建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司法行政助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制定落实办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司法行政助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卓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