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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检察官当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摆渡人”
  走进宝鸡市陈仓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800多平方米的展厅内,以法引航、法护成长、法治实践、护苗陈仓等板块清晰可见。展厅展示的一起起未成年人相关案例,彰显了陈仓区检察官做好涉罪未成年“摆渡人”的不懈努力。
  源头出发扫清未成年人犯罪土壤
  未成年人田某为筹措上网费用,伙同未成年人张某,分3次盗窃4辆摩托车,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办理该案中,陈仓区检察官发现,辖区内多数网吧存在容留未成年人上网情形。基于此种情况,2020年6月,陈仓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促使其完成整改。
  此后,陈仓区检察院又举行公开听证,对二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对他们进行心理矫正。同时,又安排田某学习烘焙技术、获得糕点师证,让张某在理发店当上了学徒,帮助二人步入人生正轨。
  “我们通过源头解决问题,既扫除了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土壤,又疏通了未成年人的心理‘阻梗’。同时,为他们培养一技之长,解决了他们步入社会的本领恐慌。”办案检察官表示。
  全程关护激发未成年人改错动力
  外地未成年人李某跟70岁的祖父生活,父母常年在广州做生意,对其疏于管教。
  诈骗分子依靠李某出售的银行卡、手机卡信息实施了4起犯罪,涉案金额近60万元。经陈仓区检察院检察官释法说理后,李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自愿认罪认罚。
  陈仓区检察院联合李某所在地检察院,召开附条件不起诉视频宣告暨训诫教育会、发出《异地协作委托函》,并协调当地社工组织对其开展异地帮教、协调其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介绍:“针对案件中存在的监护缺失,以及涉罪未成年身在外地的特殊情形,我们坚持‘全程关护,一案到底’理念,激发其改过自新的内驱动力。”
  跟踪回访帮助未成年人“鱼跃龙门”
  2021年1月,17岁的毛某某盗走了同学的两部手机。案发后,陈仓区检察官调查发现,毛某某平日学习成绩优异,但因家庭教育不当,间接导致其走上盗窃道路。
  基于案情,陈仓区检察院对毛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向毛某某父母送达《家庭教育令》。同时,陈仓区检察院联合宝鸡协合心理研究院对毛某某开展监督帮教。
  检察官定期开展回访工作,巩固矫治成果,及时了解其思想、生活、学习等相关情况。
  今年8月底,毛某某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与家人带着通知书和锦旗来到检察院,向检察官们表示感谢。
  “法治港湾”推动未检工作再上台阶
  按照“少捕慎诉慎押”原则,2021年以来,陈仓区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件20人,其中不批捕6人、不起诉6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并与重庆市梁平区检察院合作,帮助2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考上大专院校。同时,联合乡镇、街道干部,通过一对一帮扶,帮助11人回归学校、社会。
  据陈仓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晓宁介绍,由该院投资150万元,联合陈仓区、高新区教体部门共同打造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将于近期揭牌并投入使用。
  “基地开放后,将为陈仓区和高新区托管的4镇、93所中小学提供‘法治港湾’,更将助力陈仓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再上新台阶。”郑晓宁说。 (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