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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本报讯(记者 张宝勤)7月5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陕西省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以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
  《若干措施》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应保尽保、保障基本,统筹城乡、有效衔接的基本原则,通过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简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若干措施》共分为8个部分、18项具体措施,主要概括为“1+5+4”:
  “1”是聚焦一个目标,即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夯实医疗保障制度托底保障功能,筑牢中低收入家庭基本医疗保障“安全网”,扎实促进共同富裕。
  “5”是明确五项重点举措,即科学确定救助对象范围,协同健全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确保及时救助;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形成梯次减负机制,确保应保尽保;统筹完善救助托底保障方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应救尽救,同时防止福利主义;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协同做好风险排查,确保风险早预警、早帮扶,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注重发挥慈善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补充保障作用,探索建立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机制,更好发挥保障合力。
  “4”是强化四个配套措施,即从服务、组织、资金、能力等要素保障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包括规范经办管理服务、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基金预算管理、提高基层能力建设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