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当前版:04版
本期发布:
安康出台稳住经济基本盘60条措施
  本报讯(实习记者 陈昭宇 记者 唐冰)近日,安康市发布《关于印发全市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强化财税、金融、稳投资、促消费稳外贸、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本民生等七大方面共提出60条稳经济增长措施。
  为解决更多困难行业资金难题,安康市阶段性实施“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除6个月房屋租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法人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额度;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加强政企联动,畅通信息渠道,鼓励县(市、区)对餐饮、零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抓实抓细夏收夏种夏管各项工作,落实农机作业优先用油等优惠政策,确保夏粮颗粒归仓;聚焦茶叶、魔芋、生猪、核桃、生态渔业、蚕桑等特色产业,持续推进“1+10+N”蔬菜保供体系建设;实施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工程,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链条,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措施,放宽市场准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自2022年7月1日起,将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同时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门槛,将预留采购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