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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精神扎根乡村大地
——省政协社法委开展“省市政协委员民法典进乡村”活动小记
   □ 记者 张涵博
  “听说今天村里要讲法,我也来听一下。”活动已开始20分钟了,不时还有老人拄着拐杖来到宣讲现场。
  今年5月是我国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26日,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联合渭南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在白水县开展“省市政协委员民法典进乡村”活动。省政协常委、社法委副主任闵生华在致辞中表示,这次组织法律专家和省市政协委员进村宣讲民法典,旨在营造和谐稳定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当日下午4点,在尧禾镇汉寨村便民服务中心,一场民法典宣讲活动正在举行。“尊敬的各位父老乡亲,大家好!”受省政协社法委邀请,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涂小娟律师来到现场作民法典宣讲。
  “今天非常荣幸能够与大家共同分享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大家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涂小娟说,把民法典送到田间地头,这契合了民法典“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
  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涵盖一个人全生命周期。针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群众,怎样才能更好发挥宣讲民法典的作用?省政协社法委从策划活动开始,就确定了一条原则,即不作枯燥的法条解释,而是以案说法,用通俗易懂的鲜活案例力求让大家看得懂、听得进、用得上,让宣讲民法典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的过程。
  “人常说百善孝为先,民法典鼓励大家孝顺、向善。”涂小娟讲了一个案例:张三家有两个儿子,老大孝顺父母,经常给父母赡养费,逢年过节送上礼物,平时不管有多忙都要抽空和父母团聚,而经济条件更好的老二则很少孝敬父母。特别是在父亲张三得病期间,老大跑前跑后照顾父亲,老二则是不闻不问。随后,张三写了遗嘱,要把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老大,老二对此很不服气,并起诉到了人民法院。
  面对这种情况,法院是怎么判的?带着疑问,现场群众听得更加聚精会神。涂小娟说,民法典在尊重立遗嘱人意愿的基础上,对孝敬父母的人给予财产上的直接认可和支持。在老二起诉后,法院综合考虑张三两个儿子的尽孝表现,分析出家庭的实际尽孝人,进而认定遗嘱真实有效。
  法院审理案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涂小娟进一步解释道,本案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即“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带着“泥土味”的小案例,蕴含着法律大道理。涂小娟将一个个案例改编成“张三”小故事,通过讲解宅基地买卖纠纷、彩礼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老人赡养、遗产继承等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帮助村民知晓法典、读懂法典、会用法典。
  “今天宣讲的主要目的是让大家明白民法典是干啥的。活动现场坐着的大部分都是淳朴的大爷大妈,因此不能讲法条,而是要用发生在大家身边的案例普法。”宣讲结束后,涂小娟笑着说。
  今年64岁的景田丰是尧禾镇汉寨村村民,在认真聆听宣讲后,他拿起一份民法典宣传单页细细阅读。他说:“我从村头广播里得知今天要讲民法典,早早地就来了。这堂课让我对民法典有了更深的了解,特别是对处理家庭关系、管教子女方面有很大帮助。”
  鲜活生动的讲解,吸引了近200名村民。在初夏的阳光下,他们中有的放下手机静心学法,有的抱着孙子孙女仔细聆听。在便民服务中心一个角落里,一名小朋友在运动器材上独自玩耍,她的奶奶坐在器材一角安静地听着宣讲,这个场景感动了很多委员。
  “在农村就要讲农民的案例。”省政协常委、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平魁深有感触地说,这场活动把法律带到了田间地头,把履职写到了群众心里。
  “给我一本”“给我拿张宣传单”……宣讲活动结束后,委员们赠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宣传材料受到村民“热捧”,村委干部景建喜抱着材料给大家依次分发,“政协办的活动真好,希望以后常来给我们讲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