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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链”融合 打好种业翻身仗
——来自省政协月度协商座谈会的建言之声
  □ 实习记者 殷博华 记者 李荣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打好种业翻身仗”,再次明确了种业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同时也将其作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5月31日,聚焦“推进种业产业发展”议题,省政协召开月度协商座谈会。在会前征集的交流材料中,省级民主党派、政协委员、种业企业代表结合种业发展实际,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陕西种业的特点是科技强、企业弱。”如何实现陕西由种业科研强省向产业强省的提升?杨凌种业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李萍建议,整合省内农业类企业和科研资源,实现产业链和创新链的融合;加强市场化的研究方向,设立公益性质的天使研发基金;集中力量从点上突破,建设以服务企业科研为目标的种质资源库和共享生物育种平台,夯实种业发展之基。
  省政协委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副校长赵敏娟认为,现阶段,我省种业企业产权制度不完善,许多企业仍按照行政事业管理或家族企业的经营模式进行运作,种业企业产权“一元化”“封闭化”普遍,产权“流动性”和“可交易性差”。在组织结构上,也没有形成现代企业的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也不健全。
  她建议,应构建种业企业多元化产权结构,增强产权“流动性”,鼓励企业之间兼并重组、强强联合,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和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建立现代企业的领导机制,构造扁平化和柔性化的组织形式,实现标准化、制度化的种子生产与质量管理机制。
  “缺少‘龙头’,没有‘育繁推’一体化A证企业,实力不强、创新不足。”省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省种子工作总站站长范东晟点出弱项短板。
  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出台后,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省种子企业形成了以民营为主,民营和国有共同发展的格局。但范东晟通过调研发现,我省种子企业大多都充当了省外企业或外企的代理商,缺乏竞争能力。
  “企业科研投入过少,拥有的种质资源不足且反复利用,育种手段和方法落后,缺少应用生物育种新技术。”范东晟建议,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利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整合资源,设立龙头、特色种企发展项目予以重点支持。提升种业创新能力,研究出台科研人员激励政策,推动科企融合,通过利益链带动事业链,打造产业链。建立企业激励机制,重点奖励好品种和好企业。
  他同时建议,鼓励种子企业建立种业联盟,加强行业自律约束,推动种业自律发展。
  当前,我省科研单位与种子企业的合作还存在机制不完善和融合度不高、育种成果流转评价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不利于调动各方创新积极性,影响到种业创新发展。为此,民建陕西省委员会建议,建立种业科企合作的配套支持体系,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种业科企融合发展政策,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科技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
  民建陕西省委员会还建议,依托我省自贸区,整合全省种业资源,形成种业产业链集群,各种子产业集群依靠所在区域实际情况和产业发展基础,选择合适的发展路径,培育大型的、有竞争力的种子龙头企业。
  针对保障种子质量安全问题,西安市政协建议,提高检验技术和管理水平,市级检验机构要创造条件开展分子水平上种子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提升检测能力和手段。
  “依靠龙头企业推进种业产业发展,应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套购抢购、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等违规违法行为。”西安市政协同时建议,加大对《种子法》及《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执法力度,构建农业农村和司法机构联合执法机制,切实维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营造种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同时,要重点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带动种业产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