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当前版:02版
本期发布:
基层医院不应对患者药物注射需求一推了之
  □ 民革陕西省委会
  在无特殊病情的情况下,老百姓在医院门诊就诊结束后,可根据自身病情以及医生的指导,选择在居住地附近的基层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普通注射治疗,既避免了精力浪费,又减少了大医院排长队的问题,但这一需求却常常在实际生活中受阻。
  据了解,部分基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避免承担风险,或者因为利润微薄,存在不为患者提供外带药物注射的问题,即使患者提供了上一级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病历和正规的药物采购发票,个别医疗机构也不为患者提供注射治疗,致使患者每天须到就诊医院进行后续注射治疗,不仅给患者的治疗带来不便,还导致治疗附带费用增加。
  为此建议:
  一、卫健委应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各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对部分无特殊治疗的患者,在上级医院出具药物治疗方案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上级医院方案实施基本的基础救治。
  二、畅通各级医院之间的药品调度渠道,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少的、又有特殊储存环境要求的药品,基层医疗机构可以从上级医院调用,并在治疗期内帮助患者进行储存。
  三、各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外带药物管理规定》,对患者能提供病历、处方和正规采购药物证明,无特殊储存环境要求的注射液,提供相应的注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