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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子中心”监管亟待加强
  □ 咸阳市政协
  近年来,去月子中心(会所)坐月子,享受多样的个性化服务已成为多数孕产妇的首选。一些打着产后恢复专家、金牌月嫂等噱头的月子中心大量涌现,甚至个别县城、乡镇都已经出现了月子中心。以咸阳市三原县为例,全县不过42万常驻人口,就有大大小小的月子中心、孕妇会所十几家。月子中心在开办时,虽获得了经营执照,但并不等同于也具备食品经营许可,多数消费者、甚至经营者自身都缺乏清晰的意识,致使月子中心行业存在不少问题。
  一、目前母婴保健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专门的经营范围、行业类别表述及注释,所以被归类于居民服务中的“家庭服务”,月子中心的开办设置专业不规范。
  二、只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后即可营业,月子中心服务项目涉及住宿、餐饮、卫生、康复、生活料理等方面,存在卫生、食品等安全隐患。
  三、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营业登记归工商部门监管,餐饮部分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而餐饮之外的环境场所卫生则是由卫生部门监管,易造成管理混乱或“三不管”的现象。
  为此建议:尽快出台母婴保健服务行业国家标准,确立行业规范和监管主体,对月子中心的硬件设施、环境、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等予以明确,依据行业标准,强化监管,使月子中心行业得以持续健康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