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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2所高校和职校入选教育强国工程储备院校清单
  本报讯(记者 张宝勤)2月21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有关储备院校清单》。我省22所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入选,入选数量较“十三五”增加6所。其中:普通本科高校6所、师范院校1所、医学院校1所、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10所、中等职业院校4所。
  按照《“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十四五”期间上述学校可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7.2亿元。具体为:普通本科高校、师范和医学院校每所支持1亿元,重点支持高水平教学、实验设施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每所支持0.8亿元,中等职业院校每所支持0.3亿元,重点支持职业院校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改善实习实验实训条件。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项目学校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项目建设方案,从时间安排、建设内容和投资需求等方面扎实做好项目审批和资金争取工作。同时,通过抓项目开工、抓建设进度、抓工程质量、抓督导检查强化项目全过程动态管理,争取项目早日建成,发挥应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