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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黎明委员:
完善人民法院执行款发放工作
赵黎明委员 受访者供图   □ 记者 李荣
  据省高级人民法院数据显示,2021年,全省各级法院全面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扎实开展“三秦飓风·2021”执行专项行动,执结各类案件33.8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74.50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3.54%和13.63%。
  “针对人民群众一直反映的执行难问题,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案件执行工作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但与党中央‘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些差距。”今年省两会,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省政协委员、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赵黎明未能到会,但他每天都会通过网络“云参会”,实时关注大会盛况。
  作为一名从事法律工作的“老”委员,每年省两会上,赵黎明的提案都与“法”有关,“解决执行难”问题一直是他的关注点。
  赵黎明说,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执行案件中存在发放执行款不及时的问题。有时候法院已经将执行款划扣至法院账户,但由于法院内部审批流程繁琐、财务工作效率不高等原因,导致申请执行人“到嘴的肉吃不上”,仍需要等待几个月的时间才能拿到执行款。
  为获得更多信息,赵黎明向身边同行朋友和当事人进行了解,大家均反映法院发放执行款不及时属于普遍现象。其中,一名当事人亲身经历的一起执行案件让赵黎明印象深刻。
  2021年9月,该当事人向西安市某基层法院申请执行。10月中旬,执行法官通知他执行款已足额从被执行人处划扣至法院账户,可以前往法院办理领款手续。之后执行法官将领款材料转交至法院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发放执行款。
  “一直到12月下旬,这个当事人才收到法院的执行款。”赵黎明说,这期间,申请人为了催要执行款,几乎每隔一天就去法院催促,历时2个多月,当事人才拿到执行款。
  发放执行款仅需通过网银转账就可完成,但为何在法院内部却要耗时2个月之久?
  赵黎明说,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至法院是执行完成与否的关键,一旦完成执行,只剩下法院内部的审批、放款等简单程序。但法院发放执行款的内部流程繁琐、耗时过久,人为导致申请执行人不能及时拿到执行款;况且款项迟延还会导致申请执行人不得不承担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更加重了胜诉人的经济负担,引发社会不公。
  “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执行款不能及时到位,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和生存。”赵黎明说,如果执行款发放拖延时间长,也易滋生腐败现象。有的当事人为了尽快拿到执行款,会采取请客送礼的方式,行贿执行法官或财务人员。
  如何破解法院执行款发放慢问题?1月19日,赵黎明通过“履职通”APP向省政协提交了《关于完善人民法院执行款发放工作的建议》的提案。
  赵黎明在提案中建议,人民法院应当对执行款的发放程序予以改进,简化执行款发放审批流程,在执行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可将执行款直接划入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账户,及时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建立执行法官与财务工作人员无缝对接机制,简化内部审批流程,提高财务放款效率;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将执行款发放的及时性纳入法院工作考核机制,开设群众监督通道,通过社会监督,切实改进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平正义始终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赵黎明直言,人民法院应当对执行款的发放程序予以改进,做到快捷、便民、高效,要让每一名当事人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