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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发委员:全面推进综合防控野猪危害工作
张新发委员

   □ 记者 李荣 文/图
  近年来,随着国家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工程的实施,森林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部分野生动物迅速繁衍,特别是野猪数量猛增,开始与村民争“抢”粮食作物,在一些地方,已对粮食生产造成损失并威胁到了群众生命安全。
  近年来,省政协委员、商洛市林业局局长张新发总能接到群众有关“野猪糟蹋粮食”的情况反映。
  “目前,野猪危害农作物已成为山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这不仅是生态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民生问题。”张新发说,野猪作为秦岭山区常见的野生动物,由于其适应性广、繁殖力强、天敌少,种群数量呈现急剧增长态势,秦岭深山因野猪危害造成农作物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
  2021年2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把陕西省作为首批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省份。根据《陕西省野猪种群数量和分布现状研究》的数据,在陕西省有野猪分布的县(区、市)为69个,分布区面积117069平方千米,主要分布于林区与农耕区交错的林缘地带,其中秦岭山区、黄龙林以及关山地区分布尤为密集。为此,陕西设立了略阳县、黄龙县、镇安县、岚皋县四个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县,制定相应的政策,对野猪危害进行防控。
  张新发说,随着试点工作的开展,四个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县积极开展狩猎保田,推动野猪危害保险理赔。全省共猎捕635头野猪,兑付保险等赔付200多万元,初步建立了野猪危害综合防控机制,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春拱种、夏毁苗、秋啃果是野猪毁坏农作物的真实写照,给农民造成了很大困扰。如何加大野猪危害防范力度,全面推进综合防控野猪危害工作?今年省两会上,张新发在提案中建议,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尽早在面上开展野猪危害综合防控工作;省上做好顶层设计,统一出台政策,将野猪危害农作物致损纳入政策性农业综合保险范围,按照不同农作物品种制定相应的投保和理赔标准,并采取由政府补贴加群众自筹的方式购买农业保险。
  “要建立稳定的保费投入机制,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6︰3︰1比例筹措保费,列入预算。”张新发表示,由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以及商业保险机构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农作物致损保险实施方案。
  目前,狩猎保田主要靠猎狗,成本大、进展慢、效果不理想。张新发说,公安机关对枪支管理严格,如果按目前的管理机制去解决,难度非常大。他建议,由省公安厅牵头,制定我省防控野猪危害狩猎保田猎枪申请使用管理办法,既确保安全稳定,又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