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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明委员:乡村振兴路上的“新农人”
李宗明和父亲使用研发的拉枝器   □ 记者 陈雪 文/图
  穿戴式脚手架、长杆大块播种机、瓜果食品印字机……走进志丹县政协委员、县厚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团支部书记李宗明家中,只见院子里农机琳琅满目。新品引进区、共享农机区、机械销售区醒目划分,这些都是他作为一名“新农人”的成果。
  2011年,李宗明毕业,当时,他父亲的农机店已经开了十余年。随着农业转型升级,他致力于帮助父亲创新发展,先后取得“谷子不间苗技术”“滑动锤土壤注射器”“框架式穴施施肥机”“三角形果树开角器”等九项实用新型专利,成为全国农业创业带头人、延安市青年突击手标兵。
  志丹县保安镇张沟门村村民边海龙种植了158亩果园。往年,他都是购买塑料绳拉枝,再加上雇用工人,拉枝成本有1万多元。李宗明和父亲研发的拉枝器,一个一毛钱,五年内可循环使用,效率高还不污染果园,有效缓解了边海龙以往的拉枝成本。
  在与农民的接触中,李宗明发现,土地碎片化致使大型高效率农机无法进入田间作业。2019年,他提出了《关于利用共享经济促进我市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他认为,苹果是延安市农业第一主导产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志丹县还在发展果业的关键时期,有的果园还没有挂果或刚挂果,见到效益至少要三年以上,部分果农没有能力购买农机具。李宗明建议,共享经济首先由村合作社购买设备,培养专业的机械手。合作社与果农签订协议,在苹果生产、销售过程中,合作社出机出人,果农出钱租用。
  合作社与果农签订协议后,帮助果农节省了费用和劳力,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一举两得。果农有更多时间管理果园和务工,充分利用了时间和空间上的经济统筹。
  随着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李宗明认为,国家从政策层面吹响了加快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号角。新型农业生产服务模式是共享经济的升级和优化,可以有效解决农民劳动力老龄化的问题。
  李宗明所在的公司成立了志丹县厚德农林牧农民专业合作社后,经估算,延安的农机作业服务市场以510元每年每亩计算,每年作业规模会超过数亿元。为此,他提交了《整合社会资源催生社会化服务农业企业》的提案,建议把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药化肥农资销售服务以及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农业生产全程托管和半托管模式。
  志丹县纸坊村村民杨国强种植100多亩苹果。今年春秋季施肥时,李宗明为其提供了机械施肥。“两次施肥花了4万元。”杨国强说,往年雇人手工施肥,人工费较多,两次施肥得6万元,订单式服务让果农的成本明显减少。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我要以‘新农人’的身份踏上乡村振兴新征程,不断探索实践,用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政协委员风采。”李宗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