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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人才短缺问题
  □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人才是关键。近年来,我省在基层人才队伍发展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人才配置不合理。一是高学历人才占比小,第一学历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数3.17%,在职教育研究生占6.69%。二是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尤其是农林水牧、医疗卫生、教育、经济技术研发、电子商务等专业技术人才,基层中小学普遍短缺音乐、体育、美术、地理、生物、历史等学科专业教师。三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普遍较大,年龄梯次结构不合理。比如,榆林市1467名县级干部中51岁及以上占57%;礼泉县因行政事业单位超编,水利系统13年来没有招录进一名大学生,存在断档危险。四是科研带头人紧缺。
  二、人才流失现象严重。一是许多考入基层的公务员往往把基层岗位作为临时过渡的“跳板”,多向发展机会更多的主城区或上级部门流走,每年高校毕业生回到本地就业的寥寥无几,如商南县2019年免费师范生没回来一个,2020年只签回3人。二是省市大型三甲医院和新建、扩建学校带来的“虹吸效应”,造成大量基层优秀人才外流。三是基层干部晋升空间狭窄,特别是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级晋升机会较少,多数停留在九级职员,发展空间受限。
  三、人才培养滞后。调研发现,陕办发〔2020〕3号文件《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虽已下发,但相关内容缺乏具体操作办法,基层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落实。基层“一次分配定终身”和“一个岗位干一生”的现象仍很普遍,跨行业之间横向流动较少,多数单位在人才管理上重使用、轻培训,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因忙于工作,不能抽身参加各级各类培训,造成人才知识老化,对新技术、新知识掌握应用不够,解决新问题、创造新业绩的能力不强。
  为此建议:
  一、完善基层人事管理政策。省级相关部门在人才选拔培养、职称评定和表彰奖励等政策上向基层倾斜,大幅提高一线津贴标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坚持“按岗录人、按需用人”,解决农林水牧等专业人才总量不足问题。建立人才招聘诚信机制,明确基层最低服务年限,对于失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赋予基层一定的用人自主权。科学规划“编制周转池”政策,对县级周转池人才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可适当调整为本科学历,缓解基层单位因超编、满编而难以引进急需人才的情况;加快县级“编制周转池”建设,对新招录的事业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管校聘”,解决人才的身份问题。
  三、灵活解决急需短缺人才。职业院校可以打破教师来源仅局限于师范院校的惯例,专业课教师可自主引进行业专家、企业能工巧匠,给予编外教师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中小学急缺的音美体等专业老师,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校外教育机构、体育运动团体聘请有资质的专业老师。对有意向回乡的外地在编在岗优秀年轻教师,简化手续,及时补充,缓解师资不足状况。
  四、盘活现有人才资源。在教育、卫生等行业推广“省市帮带县”“县帮带乡”“乡帮带村”经验做法,实施人才对口培养计划,合理调配对口专业工作岗位。整合农业科技人才资源,推进特色产业专家工作站建设,打造引领农村致富的引路人。鼓励支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农业科技指导推广人员根据指导包扶的收益参与一定比例的分红奖励,调动各类专业人才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五、提升基层留人吸引力。借鉴延续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优惠政策,继续扩大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三区”人才经费发放标准。拓宽基层事业单位人员正常晋升渠道,增加高级职称岗位职数。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向贫困地区倾斜,按地区条件差异分等次执行;非在编的各类基层人员(学生义务兵、村官、三支一扶、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和临聘人员),用人单位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为基层一线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