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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本报讯(记者 满淑涵)10月19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65元,同比名义增长10%,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18位,较上年同期下降一个位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全国0.4个百分点。
  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052元,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16位,位次较上年同期下降一位,同比增长8.5%,增速低于全国平均增速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70元,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22位,较上年同期提高一个位次,同比增长12%,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增速0.4个百分点,增速排名全国第五位。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3.5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2.81:1,较上年同期缩小0.09,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此外,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恢复性增长。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536元,同比名义增长16.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673元,增长14.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867元,增长21.3%。